古代最残忍的风水邪术“洗女”究竟是什么?
这是一种从堪舆术发展而来的极端邪术,一旦长房头胎子嗣出生为女性。
那么这个孩子就没有存活的机会。
稍微有点科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有多荒谬。
但在封建社会中,这就是一条金科玉律,直到1950年才真正被扔进历史的垃圾堆。
这种邪术究竟是怎么发展而来的呢?
“洗女”
“洗女”虽然是作为风水邪术而出现的名词,但其关乎的社会现象却在漫长的历史中屡见不鲜。
历朝历代均有“洗女”的现象,然而在清代之时尤为尤甚。
此外,在各种地方志记载中,又以福建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等地尤其之多。
展开剩余90%那么,“洗女”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?
“洗女”,又名为“溺女”,“女”指的自然是女婴,“洗”则是“清洗”,背后的含义不言自明,而且手段相当之残忍。
《郑光策与福清令夏彝重书》曾有详细的记载:婴儿刚被接生婆接生出来之后,接生婆就将胎儿举起观察,发现是女婴后,便将婴儿覆在盆边,问其父亲道:“存活吗?”
等父亲回答说不存之后,盆中水将是女婴最后的归宿。
女婴出于求生的本能会做拼命的挣扎,但这挣扎却只会让接生婆更加用力,直到孩子不再发出任何声音。
不难想象,女婴发出的啼哭会是多么的悲惨。
但接生婆行云流水的手法,却在证明她对啼哭的新生命毫无悲悯之心。
更关键的还在于,在整个过程中,身旁就坐着孕育她的父母,但二人无一人表现出父母应有的爱子之情。
在这其中,几乎瞧不见人性对生命的基本关怀。
那么,他们又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选择这样残忍的对待刚出生的亲骨肉呢?
根据《萧山县志》、《浮梁县志》等记录,少部分家庭选择“洗女”是由于家贫难以抚养,或是考虑到日后出嫁的嫁妆难以负担。
对于贫穷的家庭来说,“无后为大”的忠孝观念根深蒂固,秉持着多子多福的陈旧思想,他们会尽可能地想要儿子而不要女婴。
毕竟,女婴一旦长大成人,还要预备高额的嫁妆供其出嫁。
但对于富裕的家庭来说,“洗女”的目的则更加的泯灭人性,也更加荒谬。
《戒溺女文》曾说道:富家巨族并不是因为经济上的窘迫而不愿意生女,而是因为听信了风水一说,认为女婴出生后,还需要给她挑个好女婿。
女婿如果没挑好,就会损坏家族的气运。
更重要的还在于,风水中还认为如果头胎生下的是女婴,那么此后连续的几胎都将是女婴。
因此,为了生下男孩,富家巨族会选择在一开始就舍弃女婴。
所以说,不论是贫穷家庭,还是富裕家庭,总归都是在考虑父家的利益之上,优先选择男婴,而拒绝女婴的出生。
那九代“洗女”又是怎么回事呢?
据说,曾国藩的外祖父就是九代“洗女”的“典范”,而曾家的气运红火也与此有关?
九代“洗女”
众所周知,曾国藩的外祖父一族为江氏,早年生活在江西地带,而后迁居到湖南湘乡。
迁居之后,第十二代有一个名叫江嘉爵的人突然死亡,由于江氏与当地的风水大师还不够熟络,活期的资金也不够多。
因此,江氏就把江嘉爵随便找了个地给埋了。
结果意想不到的是,几年后风水大师来访,说江嘉爵埋的地方名叫仙人山,这山中有一位神女还是处子之身。
所以,埋葬在此处的家族必须连续九代都要“洗女”,不能留任何女婴,否则的话,女婴长大成人后将会兴旺她的婆家,而不是娘家。
当然,如果江氏能保证接连九代都“洗女”的话,那日后便能出个位极权臣的高官,当上皇帝也说不定。
这话放现代人眼中,怎么说怎么听都是典型的胡说八道。
但无奈的是,古人还真信这一套。
于是,江氏就开始了“洗女”的历史。
翻查江氏族谱,一连六代都没有生下过任何女婴,直到江沛霖也就是曾国藩的外祖父这一代。
乾隆五十年冬天,江沛霖正在等待自己的妻子分娩,他很想要个男婴。
然而,接生婆却给他抱了个女婴出来,这让江沛霖着实感到晦气。
于是,他就让接生婆随便找了个地将女婴冻着,心想着大冬天的肯定能冻死。
可谁知道,第二天起早,女婴还是照常活着。
于是,江沛霖就找来一块大石头。
可没想到的是,女婴刚一见这石头,就哇哇大哭起来,仿佛知道江沛霖下一步的举动似的。
听这哭声,江沛霖也吓住了,一不小心松开了自己的手,石头活生生地砸在了自己脚上。
这一砸,江沛霖感受了锥心的疼痛。
他开始有点心软,一旁江沛霖的妻子也在旁感叹道,或许这就是天意。
曾国藩的母亲,也就是怜妹子就这样活了下来。
怜妹子长大成人了,嫁给了家道一般的曾麟书。二人共同孕育了四女五男。
其中,大儿子就是后来鼎鼎大名的曾国藩。
若按着这根历史线索来看,似乎怜妹子的出现,确实成功地旺了夫家。
但问题在于,怜妹子之所以能教养出大人物曾国藩,并不是因为她自带了什么江氏的气运,而是因为她本身足够努力,足够倔强地面对生活。
曾国藩在自己的文集中不止一次佩服过母亲的坚强、隐忍。
与此同时,如果怜妹子真的带走了江氏的气运,那为何曾家的生活压力没有得到任何的改善?
归根结底,就是气运与女子一说根本就是胡诌的东西。
从历史的发展来看,毫无世族背景的曾国藩能在晚清时代杀出重围,其实靠的更多是个人的努力和时代的机遇。
改革陋习
大批刚出生的女婴被无故溺死、杀死,这不是什么史前时代发生的情节,而是在1950年之前都在广泛发生的事情。
毫无疑问,这是一种陋习。但对于当时的人来说,由于“洗女”现象过于普遍,以至于所有人司空见惯。
于是,进入民国之后,当局有尝试禁止这一现象。
1934年,民国政府出台了《严禁溺毙女婴恶习及收养婴孩办法》,从法律层面上将“洗女”明确为一种犯罪现象。
可尽管如此,“洗女”现象并没有从根本上被遏制。
因为仅过去三年,全面抗战打响后,国民政府再也无暇去解决溺女问题。
直到新中国成立后,这些无辜的女婴才彻底得到解放。
1950年,我国出台了第一部婚姻法。
婚姻法中明确规定,废除男尊女卑、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。实行男女平等,保护女性合法权利的新婚姻制度。
当中还明确说明,“洗女”就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,一旦发现,严惩不贷。
在这双重禁令之下,人们终于意识到女性也是具有生命权的存在,被溺死的女婴数量大幅度减少。
与此同时,大批新时代女性的出现,也让人们看到了女性同样可以发挥不逊色于男性的社会价值。
尽管如此,民间“重男轻女”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。
但迫于法律的权威,民间虽然不再也不敢“洗女”,但与之相关的一系列骚操作也随之而来。
最为典型的莫过于早年间风靡民间的通过B超判别胎儿性别,再决定留不留下这个生命的奇葩操作。
在不少家庭观念中,女性始终被排除在家庭之外,被看做是“泼出去的水”,其所达到的成就也与家族无关。
换言之,女性的出生不但不会给家族招来荣光,还有可能会带走家族的好运。
这一思路与封建社会中的“洗女”逻辑别无两样。
所以,提前告知婴儿性别才被禁止。
马克思曾经说过,男性在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并不是人们主动选择的结果,而是被选择的结果。
的确,在以往的封建社会中,男性由于承担了家庭中的大部分劳动,而拥有了主导的话语权。
但在当下的社会中,女性越来越多地参与到了社会的劳作之中,其所奉献出的价值并不亚于男性。
这也是说,尽管目前还依然残存着“重男轻女”的封建观念,但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,等到女性在历史舞台上占据了足够多的位置的时候,那么她们或许就不再会被轻易地抹去。
看到这里您有什么想说的呢?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分享。
发布于:天津市Powered by 九游游戏账号怎么转移到苹果手机玩 @2013-2022 RSS地图 HTML地图
Copyright Powered by365站群 © 2013-2024